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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大讲堂课件

admin    发表时间:2020-08-17    浏览次数:11131  次

新冠肺炎疫情大讲堂课件

 

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法定依据
 
一、什么叫传染病?
传染病是由病原微生物侵入人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和健康的一类疾病
二、中国如何依法控制传染病?
(一)介绍下传染病防治法立法目的、方针、原则和指导思想以及修订过程

  • 立法目的: 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

  • 传染病防治方针:预防为主

  • 传染病防治基本措施: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 重要原则: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修订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其修订过程: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据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主席令第五号)第二次修订〕
历次修订的总体思路:

  • 1.强调各级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

  •  2.突出传染病的预防与预警

  •  3.完善传染病的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制度

  •  4.完善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控制措施

  •  5.设专章规定传染病的救治

  •  6.加强传染病防治的保障制度建设

  •  7.做到保护公民个人权利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二)传染病防治法框架:
共九章八十条。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 第四章 疫情控制

  • 第五章 医疗救治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七章 保障措施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九章 附则

  • 共有八十条

(三)传染病防控实行分类管理

  • 传染病共计39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6种,丙类传染病11种。不包括今年新增的新冠肺炎病种。

  • 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

  • 鼠疫、霍乱,共2种。

  • 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 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共26种包括:

  •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共26种。

  • 对此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其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这二种传染病虽被纳入乙类,但可直接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 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共11种。

(四)传染病主要控制策略
传染病是一种可以从一个人或其他物种,经过各种途径传染给另一个人或物种的感染病。通常这种疾病可借由直接接触已感染之个体、感染者之体液及排泄物、感染者所污染到的物体。
传染病的预防性措施:控制传染病最高效的方式在于防控,由于在传染病的三个基本条件中: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缺乏任何一个都无法造成传染病的流行,所以对于传染病预防也主要集中在这三个方面:
1.控制传染源:这是预防传染病的最有效方式。对于人类传染源的传染病,需要及时将病人或病源携带者妥善的安排在指定的隔离位置,暂时与人群隔离,积极进行治疗,护理,并对具有传染性的分泌物,排泄物和用具等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防止病原体向外扩散。然而,如果是未知传染源,特别是动物担任的传染源,由于其确定需要流行病学的因果推断和实验室检测结果上得到充分的证据,有的时候并不是很容易得到确切结果,尤其是突发急性传染病发生时,想要短时间内锁定传染源更是困难。不过,一旦确定传染源后,需要及时采取高效的措施控制传染源,以保证传染源不会继续将病原体向易感人群播散。
2.切断传播途径:对于通过消化道传染病、血液和体液传播的传染病,虫媒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等,切断传播途径是最为直接的预防方式。主要方式在于对于传播媒介阻断,消毒或扑杀。如对于污染了病原体的食物或饮水要进行丢弃或消毒处理,对于污染了病原体的房间或用具要进行充分的消毒,对于一次性的医疗用品在使用后要及时进行消毒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在虫媒传染病传播季节采取防蚊防虫措施等。
3.保护易感人群:保护易感人群也是传染病预防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往往是较为容易实现的预防方法。
传染病的防控“四早”(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是重要的控制疫情的传播手段。
1.早发现、早诊断:重点要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感,普及群众的卫生常识是早期发现病人的关键。诊断可包括三个方面:临床、实验室检查及流行病学资料。临床上发现具有特征性的症状及体征可早期诊断。在传染病诊断中,流行病学资料往往有助于早期诊断,如病人接触史、既往病史和预防接种史等。此外,年龄、职业和季节特征往往对早期诊断也有重要参考价值。
2.传染病报告:疫情报告是疫情管理的基础,也是国家的法定制度。因此,迅速、全面、准确地做好传染病报告是每个临床医师的重要的法定职责。
(五)、简要的介绍下传染病疫情控制可采取的特定措施
对特定场所、人员的隔离措施。 
由县以上地方政府决定(同时报上一级政府)
对发生甲类传染病的场所或该场所特定区域人员
政府提供生活保障,所在单位不得停止工作报酬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可采取紧急措施。
县以上地方政府,必要时报经上一级政府决定,并公告。可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停工、停业、停课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采取控制措施、实施卫生检疫。
发生甲类传染病时,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
新型冠状病毒是以前从未在人体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如近期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2020年1月12日被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命名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
二、新冠肺炎在我国被纳入法定传染病和名称更改,为后期的依法防控提供了政策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日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0年第1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
解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依法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系列防控措施,共同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传播。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的通知
国卫医函〔202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成员:
    现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NCP”。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2月7日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表现有哪些?
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四、出现早期临床表现是否意味被感染?
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表现,并不意味着已经被感染了。但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且有疫区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疫区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五、去医院就医需要注意什么?
就医时,应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的疫区旅行和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特别应注意的是,诊疗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外科口罩,以保护自己和他人。
六、什么是密切接触者?
与发病病例(疑似和确诊病例)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者属于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判定一般由流调人员依据防控指南划定。
(一)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二)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三)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四)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五)现场调查人员调查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七、为什么密切接触者要医学观察14天?
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学调查,潜伏期1-14天,多为7天。故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其进行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
八、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一)保持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动水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
(二)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地方,必要时佩戴口罩。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三)医院就诊或陪护就医时,一定要佩戴合适的口罩。
(四)良好安全饮食习惯,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五)尽量避免在未加防护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
 

桐城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主要做法
 
 
一、疫情防控的总体介绍
2019 年底,湖北省武汉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随着疫情形势发展,疫情很快输入我市,1月24日我市报告首例确诊病例,截止2020年2月9日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7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了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截止2月26日,桐城市确诊病例17人全部出院;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总计240人,全部解除隔离,实现确诊病例住院人数和集中隔离点密切接触者人数“双清零”。截至4月18日,连续69天无新发确诊病例报告。
二、如何做好防输入?突出严加管控
一是加强交通管控。
自疫情发生后,将外防输入作为重中之重,对所有连通桐城市域以外的交通站点和道路卡口严格管理,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认真细致做好人员出入登记、体温检测、车辆消毒、分类处置、信息互通等工作。
自1月25日起,在高速公路出入口、G206小关路口、G237孔城等地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派驻检查人员85人,逢车必检,逢人必查。
在火车站设立检查点2个;在客运中心站、城乡公交车站分别设立防疫检查点。
自1月27日至2月20日,全市客运、公交暂停运行。
自2月7日至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交通管制,对城区主次干道采取硬隔离、严管制措施,所有车辆一律凭通行证出行。
2月21日起,对市域内的道路卡口硬隔离措施全部予以清除。
2月23日起,对市域内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国省公路干线检疫站全面撤销;在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湖北籍车辆专用通道,对湖北籍车辆人员开展“两查一测”和健康登记。
二是聚焦重点人群。
紧盯湖北(武汉)和境外来桐人员,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地毯式摸排。对所有湖北牌照车辆进行摸排,采取加挂轮胎锁方式进行封存。面向社会发布信息征集电话,广泛动员群众提供湖北(武汉)来桐人员信息线索。发挥交通部门、公安部门、三大运营商对重点人员信息数据筛查作用,每天核实安庆市反馈的重点人员情况,落实跟踪管控措施。安排县干牵头,成立15个包保工作组,对镇街摸排情况加强督查抽查,对工作不力的2个镇街进行通报批评。
三是严格人员管控。
围绕确诊、疑似病例,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严格循线追踪密切接触者,“四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五个清仓见底”工作要求,为全力做好湖北(武汉)、涉外人员,以及全国各地疫情防控重点区域来(返)桐人员信息摸排和防控措施落实,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坚决扛起防控工作责任。
摸排到“一线”,信息求“准”。聚焦重点人群,紧盯湖北(武汉)和境外来桐人员,以及市外(除湖北、武汉)等省外重点区域来返(桐)人员,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地毯式摸排。面向社会发布信息征集电话,广泛动员群众提供湖北(武汉)来桐人员信息线索。发挥交通部门、公安部门、三大运营商对重点人员信息数据筛查作用,每天核实安庆市反馈的重点人员情况,落实跟踪管控措施。
措施在“基层”,管控求“牢”。各镇、街道建立镇村包保责任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压实“联防长”责任,对来自或去过境外疫区人员进行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全面准确掌握涉外及境外返(桐)人员动态,实行“九个一”包保管控模式,纳入疫情管控体系,纳入基层网格和医疗服务工作体系。对小于14天来(返)桐人员中,省外来(返)桐人员一律居家隔离、湖北(武汉)来(返)桐人员和境外来(返)桐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对医疗机构就诊发热病人全面梳理,不漏一人;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的管理,提高早期识别和鉴别的能力,对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建档登记,每日上报;对市场管理局反馈药店购药及相关部门和单位“三返人员”上门核实,逐一销号;目前所有境外来(返)桐人员的体温检测均无异常。
督查见“底数”,责任求“实”。为确保信息第一时间发现到位、人员第一时间检测到位、措施第一时间管控到位,桐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县干牵头,成立15个包保工作组,每天适时对镇、街道来(返)桐人员摸排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时掌握人员分布情况、活动轨迹,并第一时间汇总到各督导组,各督导组根据相关报表和人员对镇街摸排情况加强督查抽查,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现场点评,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和“回头看”。
17例确诊病例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共240人,做到管控到位率百分百,管理人数240人(其中确诊病例5人),全部按照程序全部解除隔离。扎实推进密切接触者、发热病人、居家隔离观察者、“三返”人员、流动人员等五类人员清仓见底,及时消灭疫情“种子”。所有零售药店出售退烧、咳嗽、止泻药品,必须凭身份证购买并实名登记。对密切接触者、发热病人、湖北来(返)桐、境外来(返)桐未满14天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对每个居家隔离人员,在屋外醒目位置张贴告知书,严格采取“九个一”措施,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和跟踪随访,并采取驻地看守、视频监控等方式,确保稳得住、管得严。对湖北(武汉)和境外来(返)桐人员,严格实行集中隔离14天。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境外等重点地区入桐人员管理的通告》,对从境外特别是疫情重点国家(地区)、湖北及其他高风险地区入桐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无论系直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我市,一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绝不允许脱管、漏管。
三、如何防内部扩散?突出夯实基础性防控策略
一是加强封闭管理。及时实行封闭式管理、网格化包保,全市505个小区、223个村(社区)设置卡口1817个。2月20日前,城区所有社区、小区、单位只保留1~2个进出口,人员凭家庭出入证进出,每户家庭每2天外出不超过1人次,机关事业单位、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岗位人员凭身份证和个人通行证进出;农村区域内,所有村、自然村、农村社区只保留1~2个进出口,人员进出一律进行登记。2月21日起,城乡居民凭身份证、返工返岗人员凭单位证明有序通行。全面启动“单元长”“联防长”工作机制,全市共设置城乡“单元长”“联防长”2594人(其中单元长1677名、联防长917名),进一步夯实防控基础。
二是严防人员集聚。及时取消一切集聚集会活动,所有节庆、宗教、培训活动全部暂停,游乐场、电影院、KTV、酒店、宾馆等一律暂停营业,无条件接受宴席、房间等退订退费。体育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一律暂时关闭,红白喜事一律从缓从简。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聚集性活动的通告》和《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一封信》,严防人员聚集,严明纪律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常识,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提醒信息500多万条。根据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形势,适时有序恢复餐饮、宾馆等三产服务业。
三是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和个人防护。对全市所有医疗机构进行6轮培训,累计培训1.3万人次,增强医务人员疫情防治能力。市医院和中医院及时启动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开通发热门诊专用通道,所有医疗机构均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全市设置医学隔离病区2处,备有床位55张。征用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后备隔离病房建设。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机关事业单位等场所和人员,严格采取消毒、测体温、戴口罩、分散就餐等防护措施。
四是强化医疗机构的管理,停诊和复诊有序进行。
有关机构按规定停诊。根据2月27日安庆卫生健康委《关于有序恢复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的通知》(卫基妇〔2020〕13号),我市除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类门诊部继续暂停诊疗活动,其他各医疗机构均按照规定正常开展相应的诊疗活动。
有关诊疗按要求管理。执行同时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执行“一人一诊一室”要求,各单位在接诊所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病人后,必须先引导其到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就诊,经CT、咽拭子检测及相关检查,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可到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续治疗,所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医疗机构不得续诊续治、不得提供输液服务。
全面执行“四集中”防控措施。为了降低病亡率,提高治愈率,桐城市按照省市的要求,坚决执行“四集中”制度,即“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成立了市级医疗专家组,专门负责对发热病人的诊断分类和定点隔离医学点救治工作,对符合诊疗方案标准,判定为可疑和疑似病例,做到集中收治至定点医学观察点隔离点,对诊断为疑似病例的转至安庆市传染病病区集中治疗,做到了确诊病例在安庆市统一接受治疗,目前患者全部康复出院。
四是加强卫生监督。紧紧聚焦防控工作的重点环节,全面加强全行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策略的落实。
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自1月22日起,对全市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疫情报告、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处置、病人临时留观、转运流程是否规范等进行全覆盖检查。并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以及“错时”执法等多种形式,对医疗机构可能存在截留发热病人、不按规定输液、门诊登记不规范、不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等作为检查重点。同时,针对停诊的医疗项目和医疗机构是否执行到位,展开检查。
强化对开展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安全专项检查。对放射诊疗设备区域感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医患放射防护、个人卫生、环境通风、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台账登记等具体工作进行了检查,消除这一重点区域的交叉感染风险。
强化对精神专科医院和医养结合医院的检查。要求单位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细化防控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好封闭式管理,做到物资执行专门渠道、人员只出不进,严禁家属探视,全时段做好患者和医护技人员的健康监测,同时要做好院内环境清洁,做好日常消杀工作。
强化预防接种单位监督。对接种单位的预检分诊、体温检测、接种场所环境消毒、医疗废弃物处置、限时限人实施预防接种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强化对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保障百姓饮水安全。会同市水利局对辖区内水厂的水质、厂区内外环境、制水工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水厂封闭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现场监督检查。检查中对水质快速检测,当面反馈检测结果并予以指导。对存隐患的水厂,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
强化职业卫生监管。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复工,就企业防控应急预案、返桐人员的隔离、健康监测、知识培训、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方面予以现场指导,做到监管服务并重,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复产复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职业卫生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对餐饮具消毒企业的管理。要求餐饮具企业要尽快回收已过效期餐饮具,并在生产前对生产车间进行全面的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确保出厂餐饮具符合卫生标准。
强化对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每日派出卫生监督员对全市各类公共场所进行巡查监督,要求各大型商超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集中空调必须开启空调新风系统,定时清洗消毒空调回风系统,加强地面、物表以及人员密集接触区域的清洗消毒。对住宿业场所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消毒各项措施,关停洗浴场所及歌舞娱乐场所。检查中,执法人员做到监管与服务同步,向商场超市管理人员发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超市)卫生防护指南”,对经营场所在运营管理、环境卫生、清洁清毒、个人健康防护、商场功能分区五个方面共计32项防控措施一一予以指导。
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326户次、公共场所、企业1090户次,出动执法人员740余人次,发放宣传折页、明白纸3000余份。
四、突出服务支持,有序抓复工复产,统筹抓好经济建设
一是严格复工标准。稳妥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做到复工前防控机制、人员摸排、人员确定、物资配备、审批程序“五到位”,复工后做到门岗管控、职工防护、防聚集措施、应急处置、主体责任“五落实”;自2月23日风险等级降为低风险后,全面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成立8个复工复产服务指导组,分类制定工业、商贸服务业、建筑业等各领域工作方案,市四大班子领导分别牵头联系49个重点企业和73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选派269名机关干部担任复工复产驻企服务员。
二是做好企业复工的指导。为确保用工单位和重点场所的职工健康安全,桐城市有序推进对复工复产和重点场所的指导和检查。
早启动,措施实。做到在企业复工同时,第一时间就安排当地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进驻企业进行指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防控“指南”的要求,保证复工安全。
责任明晰,任务清。制定了桐城市用工单位和重点场所疫防指导工作方案》,各镇、街道以基层卫生单位专业人员为主,成立15支疫防工作指导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用工单位和重点场所的指导,指导服务更精准。
网络健全,强化培训。及时出台了《关于做好企事业单位在新冠肺炎疫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指导的通知》,从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认识、组织、疫防指导员培训、同步做好职业卫生健康指导、如何精准指导上进行了统一部署。并从企业责任压实、人员健康管理、应急预案、车间、就餐、住宿、员工培训、宣传氛围入手,进行全过程全要素指导,消除潜在风险。
健全组织,驻点指导。成立了五支市级疫防指导组,通过采取驻点指导、巡回指导、“四不两直”方式,加强用工单位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指导,统筹开展全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工作。对大中型重点企业,安排专人驻点指导,做到指导对象和范围全覆盖,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络。
培训到位,服务精准。3月2日,各镇、街道骨干疫防指导员和市级疫防指导员、指导组组长共计54人参加安庆市级视频会议。会后,桐城市就疫防指导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培训。各镇街道骨干疫防指导员对本级参与疫防指导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全市约150余名疫防指导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现在全部在岗在位开展工作,指导1421人次,指导对象(单位、场所)369个,整改防控问题数218条。
二是强化企业扶持。出台专项扶持政策,设立4000万元纾困基金,从社保、税收、生产要素、财政金融、为企服务等方面,及时妥善调处化解银行信贷、员工薪资报酬等矛盾纠纷,积极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顺利复工复产。对一时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最长可延缓1年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费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确保今年我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平均利率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优化融资担保服务,市银桥担保公司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取消反担保要求,并将担保费率降至原标准的50%。
三是推动稳岗就业。开展“在家顾家、就地就业”专项行动,制定《桐城市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实施意见》,成立工作专班,大力引导返乡农民工在家就业,缓解企业用工难题,力争新增返乡农民工就地就业5000人以上。全面落实企业吸纳就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另新增新录用员工就业补贴、外地员工返岗路费补贴等政策,增加岗位吸引力。发放《致广大返乡人士的一封信》,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普发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用工需求、求职意愿、返乡农民工“三个清单”,通过“一对一、点对点”精准对接,有序组织返乡人员进园区、厂区实地观摩,自主择业。
五、突出严明责任,全面强保障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及时成立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指挥部,牵头谋划研究疫情防控工作。1月25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成立综合协调、物资保障、人员安置、监督督查等10个工作组,由10名县干担任组长,安排19名县干对16个镇街区实行包保。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守疫情防控一线,每天召开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听取当日情况汇报,盘点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是强化示范引领。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发动210家单位3000余名党员干部投身一线,参与小区封闭管理,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突击队,成立临时党支部460个。组织开展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活动,全市3.8万余名党员全部参与捐款,捐款额达450多万元。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锻炼、考察、识别、评价干部。市中医院3名医护人员积极响应号召,驰援湖北抗疫前线。加大防控工作宣传力度。
三是强化督查问责。成立15个监督督查组和5个专项监督督查组和其他督导组,加强督导,协调解决问题,对责任懈怠、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3月5日起,将前期成立的所有督查督导组整合成15个综合督导组,开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督导。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对1家违规诊所深入调查、依法处置,吊销执业许可证,并在全市通报处理情况,发挥震慑作用。成立25支联合纠察队,加强路面巡逻,对违反出行规定的车辆和人员进行训诫、劝返,对拒不配合的采取强制措施。
四是强化工作保障。市财政安排防疫工作经费6500多万元,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细致摸清全市口罩生产企业数量、产能、库存情况,督促企业开足马力、全力生产。对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防疫防护用品重点生产企业,给予增购设备投资的20%补助。对全市物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确保各项物资价格平稳、质量合格。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执法组,派遣干部驻企管理,维护企业生产秩序。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每天为省和安庆市供应口罩28万只,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贡献力量。积极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资捐物,现已接收捐款和物资合计2100多万元。
五、落实医务人员关爱关怀措施,提振士气
自疫情暴发以来,桐城市委市政府时刻关注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倾听心声,树立形象,鼓舞士气,形成关爱医护、尊重医护的良好氛围。桐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金秋明,市政府副市长张文芳分别上门慰问支援湖北的桐城市中医院三名医护工作者家庭和抗疫英雄丁贤民、张乐、刘琴等7名医务人员的家属,嘘寒问暖,着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把党的温暖送到医务人员家属的心中。市卫健委通过找角度、寻亮点、深挖拓,及时报道一线和援鄂医务人员先进事迹,全方位全视角展现当代医务人员的可歌可泣的战疫风采,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自豪感、神圣感。

 
当前要优化完善疫情防控举措
 
巩固疫情防控成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几个关键点探讨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压力不断加大,复工复产复学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仍要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坚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落实分区分级防控要求,进一步完善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措施与机制,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仍要紧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措施。
一、抓好疫情控制预案措施的落实工作。4月18日桐城市印发了《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控制预案(试行)》,当前要积极应对,拿出具体措施就新冠肺炎下一步可能出现的预案中的5种情景做好应急准备。
情景一:复工复产复课后,我市出现局部暴发疫情。
情景二:境外疫情蔓延输入我市。
情景三:省内其他市出现输入性疫情暴发流行并传入我市。
情景四:疫情呈全球大流行态势。
情景五:人群免疫屏障基本建立,新冠肺炎成为季节性常态流行的传染病。
依据以上划分五种情景做好桌面推演演练的基础上,同时强化医护人员防控能力建设,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让预案具有可操作性,启动后能有效运转。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核心措施要落实到位。
5月22日桐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一要加强入境人员信息摸排、做好入境返回人员管理服务、加强重点地区来(返)人员管控等三个方面抓紧“外防输入”;从扩大核酸检测范围、规范无症状感染者管理、加强康复患者跟踪管理、严格发热门诊及药店管理、做好住院患者管理、加强院感防控、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等七个方面抓实“内防反弹”。
二要继续深化“五个清仓见底”行动,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实行“应检尽检”;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人员“适时抽检”,对其他人群“愿检尽检”。
三要切实做好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管理,通过社区、医疗机构、流调三道防线,坚决落实“四早”措施;实行无症状感染者网络直报、个案调查及密切接触者登记、集中医学观察、随访复诊、规范治疗等措施。
四要全面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出台的《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复诊复检工作方案》和桐城市《关于强化新冠肺炎出院患者跟踪随访确保全流程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2143”医学管理模式,坚决防止出现续发和“复阳”病人脱离管控。持续加强康复病人跟踪服务,做好健康监测、心理安抚等工作。
五要落实复工复产复商复市防控、强化校园防控、坚持社区和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抓好旅游景区防控、强化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防控、推广“健康码”应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等七个方面抓细“防控措施”。
六要有序做好相关场所的开放。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发挥社区网格管理员、重点企业派驻员、疫情防控指导员“三支队伍”作用,指导各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压实企事业单位等主体责任,加固薄弱环节、补上短板漏洞,消除风险隐患。
七要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单元长”“联防长”和社区志愿者作用。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落实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加强公共场所、场站码头等日常卫生清理,室内经常通风消毒。引导公众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佩戴口罩,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佩戴口罩。着力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坚持预防为主,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创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当前要强化部门间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全面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强化“六保”举措,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稳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实现半年“双过半”、全年“双胜利”目标。
三、完善法治保障中提高公众卫生健康应急的法治素养。
要加强全民的卫生健康应急法制教育。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发布以来,我国卫生应急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疫情防控所暴露出来的法制缺失问题,需要通过大中小学法制教育、社区法制教育以及媒体传播等方式开展全民性的卫生应急法制教育。加强普法教育与守法教育,传播法治正能量,进而全面提升公众卫生健康应急法治素养。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后强化公共卫生
事件处置能力思考
 

一、如何结合我市当前实际,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就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系列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24日下午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强调指出“要坚持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法律法规……”。在之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中央常委会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我们一定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习近平总书记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考察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时指出:“要把全国疾控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性政策来抓,加强各级疾病防控人才、科研力量、立法等建设,推进疾控体系现代化”。
2月14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既要立足当前,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文章的主要内容概括为:

1个总体要求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

1个完善目标

既要立足当前,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1个防控关键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5个方面重点工作

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常备不懈,将预防关口前移,避免小病酿成大疫。

要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

持续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分级诊疗等制度建设。

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

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

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

健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的有效协同机制,完善突发重特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办法。

健全优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

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

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健全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并完善医保异地即时结算制度。

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

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把应急物资保障作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尽快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

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健全国家储备体系。

建立国家统一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推动应急物资供应保障网更加高效安全可控。

二、结合我市,就我市公共卫生应争处置工作探论与思考、建议
(一)、《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出台的重要意见。
在各方艰苦努力下,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正持续向好,但这次疫情也暴露出我国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方面仍存在不少能力短板和体制机制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20日联合印发了《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对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
《建设方案》聚焦当前我国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短板,强调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提高平战结合能力,强化中西医结合,集中力量加强能力建设,补齐短板弱项,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力屏障。
《建设方案》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改造升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建设任务。各地将按照适度超前规划布局,重点改善1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充分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辐射带动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筑牢疫情救治第一道关口。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原则上要达到:30万人口以下的县可开放不低于20张传染病病床,30-50万人口的县不低于50张传染病病床,50-100万人口的县不低于80张传染病病床,100万以上人口的县不低于100张传染病病床。
在传染病救治网络建设上,按照“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为原则,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要建有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实现100%达标。按照人口规模、辐射区域和疫情防控压力,结合国家应急队伍建设,每省份建设1-3所重大疫情救治基地。
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提高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在相关设施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
据悉,在建设所需资金上,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筹措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开展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确保疫情防控设施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二)如何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提前我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
一是加强公卫应急体系硬件建设。
本次疫情暴露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存在的严重薄弱环节。需要针对性地夯实完善各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加大防控设施设备投入配备,着力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县域危急重症医疗救治体系,尤其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应急体系硬件建设如隔离病房、信息平台、实验室诊断、救治物资储备、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区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薄弱临床专科以及紧缺专业临床专科建设,形成点面辐射、医防融合、协调一致的医疗中心和次中心架构,搭建坚实的医疗+卫生健康防护网,为健康中国提供扎实的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保障。
二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软件质量。
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医疗人才技术资源,充分利用合肥经济圈、南京都市圈合作交流,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救援、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上,强化技术帮扶和交流合作。加大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建设,建设信息化分诊和远程系统,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协作联动,节约运行成本,提升服务能力和效率,实现患者就医和公共卫生响应便捷高效。
三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
适度超前谋划,加强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备使用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专业化管理服务水平。扩大专业人员规模,加大人才培养,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破解数量和结构矛盾;深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体制改革,支持第三方检验机构发展,拓宽人才就业渠道,提高薪酬待遇,减少人才流失,形成良性循环。
四是针对性补齐体制短板。
主要表现在应急医疗服务人员和场地提供、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三个方面。如发热门诊设置受场地、房屋结构制约,全市二级综合医院均难达到标准;医护人员防护难以达到标准,缺防护服和医用口罩最基本的防护物资;传染病隔离病区在非典时期建成后,多年未启用,现已达不到传染病隔离病区设置标准和要求,已改成精神病专科医院;市疾控中心承担的专业流调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临时抽调的医务人员,专业性不强。市卫生监督能力满足不了新形势监管的需要,人员老化,能力有待提升。同时,镇、街道医务人员均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参与应急演练的经历,也是被动参与防控工作。围绕短板,强化加强应急储备。公共卫生事业基础设施方面储备。加强设施储备,规划建设一定数量的分级、分标准的公共卫生防疫医院作为战略性应急基础设施,一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确保较短时期内开展防疫治疗。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加大应急物资储备资金投入力度,增加应急物品储备数量,最大限度满足抗“疫”需要。按分级储备原则强化物资储备并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形成联动。改变应急物资储备形式单一现状,既要有实物储备也要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和产能储备,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性和灵活性。
五是推进乡村公卫体系完善。加快推进标准化卫生院建设和村卫生室改造,配备必备医疗设施和设备,强化乡村医生和疾病防控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定数量的乡村本土全科医生、疾病预防控制人员,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基层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乡村医生医疗、医技和重大疾病、传染病防控水平和能力。
六是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明确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和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职能,积极发挥其在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打造乡村宜居环境,减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七是提升辖区内居卫生应急素养,助力健康中国建设,迫在眉捷。

全民卫生应急素养是指公众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卫生应急知识的接受、理解与执行的能力与素养以及参与简单应急活动的能力与素养。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公众所展示出来的卫生应急素养水平及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进一步提升全民卫生应急素养的实践依循,需要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践中、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和健康中国战略实施进程中进一步提升,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加强应急防控的信息公开,防止“信息疫情”,提高新时代公众卫生健康应急信息素养。
加强卫生应急知识教育,防止“无知乱为”,提高公众卫生健康应急知识素养。
加强卫生应急技能培训,防止“本领恐慌”,提高公众参与疫情防控能力。
加强卫生应急心理教育,防止“心理创伤”,提高公众卫生健康应急心理素养。
加强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中提高公众卫生应急素养的教育能力。
通过补短板,实现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治理现代化、人才现代化、设备技术现代化、科学研究现代化和法规体系现代化等方面进行建设。
三、认真做好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我国卫生健康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要以此为契机,普及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意识,引导公民积极履行疫情防控各项义务。在法制框架内,修订、健全桐城市突发急性传染病大流行应对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与保障、生产生活生命线保障等关键点专项子预案,提升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当前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现状
 
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现状如何?
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建设内容包括哪些?
应该采取哪些对策?
一、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现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起源于战乱时期,发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破坏于10年“文革”,觉醒于2003年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时期,边缘于医改大潮。总体来看,我国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在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SARS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具体表现在:①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形成并得到不断完善。经历了2003年SARS,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若干规定》出台后,我国形成了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为中心,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和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目前,我国拥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 457家,其中省级31家,市(地)级412家,县(区)级2 77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1.28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3万个,人员382.6万人;② 相应的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已成规模。以《传染病防治法》为代表的《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条例》等法规30余部,部门规章400多个。③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保障机制逐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城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和农村卫生院为代表的基层预防保健组织绝大部分列为公益一类予以保障。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由政府预算安排。④ 疾病预防控制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水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专业人才的导入,疾病预防控制整体水平在不断提升。⑤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在多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2009年H1N1流感、2013年H7N9禽流感、2015年MERS等,其中以李兰娟院士牵头的《以防控人感染H7N9为代表的新发传染病防治体系重大创新和技术突破》,荣获2017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
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显然不相匹配,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充分暴露了其明显不足,离我国疾病预防控制现代化建设目标要求相距甚远。
(一)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显然不相匹配首先,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影响是疾病无国界,因此我国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仅要承担国内疾病预防控制重任,还要面对国际疾病的威胁;其次,新型城镇化。城镇化是国家发展战略,城镇化势必带来人口大迁移,一些健康素养相对较低的人群向城市流动,集居在一些卫生条件相对较差的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造成城市人口快速增长,易爆发疾病的流行;再次,交通便利化。既增加了人口的流动性,也提高了流动速度,促进了疾病的快速传播。再就是,我国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两级分化,经济发达和城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相对较强,而落后地区和偏远农村相对较弱。
(二)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战略地位认识不足。公共卫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核心力量。作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核心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质是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其权力极其有限,身为公共卫生执业医师没有处方权,中心没有信息发布权、决策权和处罚权。没有将其提升至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力量加以考虑。正是由于对其战略意义认识不足,因此各级政府忽视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投入。
(三)长期“重治轻防”观念没有根本扭转。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是坚持以“预防为主”,说起来都知道要以预防为主,也都知道预防最符合卫生经济学原则,投入产出效益最大,但是做起来依然是“重治轻防”。从医学教育开始,就表现出医疗优于预防;从投入上医疗投入远远大于预防投入,建设医院动辄几十亿,医疗补助费用更是惊人,而疾病预防控制投入少之又少。此次新医改使得本已存在的医疗与预防的裂痕进一步扩大。讲起来以基层为重点,做起了还是以中心医院建设为主,医院越做越大,越来越高大上,不仅挤占了大量的卫生资源,而且吸干了基层卫生人才。
(四)疾病预防控制治理体制欠合理。现代疾病预防控制管理体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话语权太弱,无决策权;疾病防控体系层级也太多。2001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将当时的卫生防疫站分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技术支持部门,卫生监督机构为卫生监督执法部门。从20年改革成效来看,并未达到预期的目的,疾病预防控制力度不但没有得到加强,反而被削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没有执法权、行政权,疾病预防控制力度大幅降低;卫生监督也未得到加强,在传染病执法中难得一见身影,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医疗市场监督。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自上而下都是业务关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举办的主体要么是卫生健康委,要么是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都是业务关系,不是行政关系,疾病预防控制力度不足,控制成效大打折扣。
(五)现行疾控体系运行机制不利于调动疾控人员工作积极性。尽管疾控人员大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但现行运行机制不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从投入看,总体投入不足,占医疗卫生投入比例小,这几年不升反降;从保障方式看,疾控体系列为公益一类保障,但疾控人员收入偏低,得不到应有的价值体现、收入差距与同级医院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越来越大,产生心理落差;从绩效分配方式看,出现了“大锅饭”问题,后期提升动力不足;从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看,解决了业务经费不足的问题,但没有很好解决谁去做的问题,经费预算和使用僵化,使得疾控人员主动服务动力不足。
(六)疾病预防控制队伍数量不足、不稳、不强,人才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核心和关键。针对作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核心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编办联合3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2号)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中编办发(2006)96号)文件,很多地方都没有认真落实,人员数量普遍不足。近几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方面难以吸收人才,另一方面流失严重。主要表现在医学生第一选择很少选公共卫生专业,绝大部分为调剂;多数公共卫生专业毕业生就业第一选择不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而是医院或干脆转行;近几年疾控中心专业人才流失也相当严重,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几年流失了100多名高端人才,其他地方也不例外。一方面人才流失,另一方面许多非专业人员进入疾控中心,挤占了专业技术岗位编制。
(七)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硬件设施配备不足、应急储备不够。硬件设施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物质基础和重点,也是疾病预防控制现代化的衡量标准。尽管这几年政府加大了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建设和硬件设施配置,但数量和水平远远不够,许多机构是按日常工作标准进行配备的,有的日常工作都难以维持,设备陈旧老化。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此类问题更加突出。要是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更加得力不从心。此外,应急储备能力不足,无论是设备设施,还是应急物资,都难以满足打大仗的需要。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就出现了许多应急物资和设备断供问题。
(八)疾病预防控制科学研究依然十分薄弱。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是不可或缺的技术基础,也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的关键。这几年一方面国家大力推进国家、省、市“临床医疗中心”建设,医院实施“登峰计划”,动辄几个亿,而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学研究投入捉襟见肘;另一方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后,单位没有相应的支出可用于科研绩效奖励,挫伤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工作人员科研积极性。
(九)公共卫生法制建设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定位于疾病预防控制某一领域,而缺少对疾病预防控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定位、人物、性质、利益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界定的《公共卫生法》或《卫生法》。现有一些法律法规条文修改不及时,难以适应现代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发展。疾病预防控制执法力度不够,很少见到有传染病执法案例,即使有也是疲软无力。此次疫情还有几宗违法处理案例,平时基本难得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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