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根据近年来调研了解到的情况,提交了一份只有一页纸的《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提案》。
“提案虽短,反映的问题却不小,关系到全省农民和乡村医生”,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的同志这样说。在这一页纸的提案中,他们指出,“村卫生室是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最基层组织,是农村疾病预防的第一道防线和基本医疗的首诊场所,在农村卫生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基础和支撑作用。 ”但仅据省政协医卫界委员在怀远县的调研,就发现,“现有的村卫生室是按照行政村设置的,一个村一个卫生室,并按户籍人口数配备村医(每千人配备一名)。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源源不断地涌向城镇,而且还有很多农民长年在外打工,在村人口数远远小于户籍人口数,加之现在农村交通也很便捷,造成了一些村卫生室资源浪费。有的村卫生室由于缺少经费投入,建设标准低、服务能力弱,不能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
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为此建议,科学合理布局村卫生室。要综合考虑村域实际人口数、交通便捷程度等因素,重新规划设置村卫生室。改变“撒糊椒面”式的村村布点的做法,减少村卫生室数量、整合村卫生室资源。加大检查督查力度,每年要对村卫生室建设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对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提高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增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适当提高村医待遇。加强对村医的培训。
对于提案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省卫计委农卫处同志说,“委里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对有关建议进行研究,积极与有关部门会商,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 6月18日,省卫计委专门就这一提案办理情况到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作专题汇报,进一步征求意见。
省卫计委表示,对村卫生室的布局,将在优化整合乡村医生队伍的同时,调整村卫生室的规划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1所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人口较少的村可联合设置;人口较多、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增设村卫生室,增设的村卫生室可由乡村医生依法举办,以保障农村居民,尤其是农村留守的老年人、妇女、儿童就医方便,又防止村卫生室资源闲置浪费。在此基础上,实行乡村医生分类管理,通过“乡招村用”把部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采取乡镇卫生院设置“流动服务站”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村医“空白村”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对不断改善村卫生室服务条件的建议,省卫计委今年7月,已利用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安排的项目 (4286万元),为23个县(市、区)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招标配备健康一体机 (检查设备),以开展血糖、尿常规以及心电图等检查项目,改善诊疗条件。在此基础上,省卫计委还将积极商请省发改委,继续向国家申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原民生工程建设村卫生室的改扩建、美好乡村配套设施中需新设村卫生室的建设等,进一步改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积极商请省财政厅适时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村卫生室更新原民生工程配备的基本设备,适当增加安全有效、简便易行的检测设备,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乡村医生逐步提高服务技术的愿望。
为开展村卫生室规范化评估,强化内部管理。为保障农民就近获得较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今年下半年,我委将总结亳州市等地开展示范村卫生室评比的做法,制定村卫生室建设管理规范化评估细则,由县级卫生部门组织实施评估、市级卫生部门进行抽查复核;主要从村卫生室的规划设置、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人员配备、服务提供、运行管理(含院感管理)、待遇保障、服务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促进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全省村卫生室整体向设施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方向发展。
与此同时,省卫计委已要求各地制定村卫生室人员急诊急救培训实施方案,并分地区、分批参加全省统一的在线考试,着力抓好今年1.5万名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并利用信息化项目建成的县级综合卫生管理平台,开展在线培训。
针对落实补偿和扶持政策,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的建议,省卫计委表示,将在已经执行的措施的基础上,积极会同省医改办、财政厅等部门,督促各地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为保障其合理收入奠定基础。其中,省卫计委还与省财政厅于5月联合下发了 《关于建立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资金的意见》,规定各地筹建县级统筹的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资金,专门用于村卫生室经协商、调解、判决达到1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赔(付)偿,减轻乡村医生医疗纠纷赔(补)偿负担。并向省政府呈报了相关文件,比照 “老民师”、“老兽医”教(工)龄补助发放办法,提出了完善村医退出补助的发放范围和标准等建议,已经省政府政策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原则通过。 (何小龙)